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』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』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』?依《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》開示:菩薩若修十種法者,能持如來修多羅教。 何等為十?即所謂菩薩
(一) 為護正法故,聽聞受持不為資財。
(二) 為守護教故,聽聞受持不為利養。
(三) 令三寶種得不斷故,聽聞受持不為求他恭敬。
(四) 為欲攝受安住大乘諸有情故,聽聞受持不為名稱。
(五) 為利益無依無救諸有情故,聽聞受持。
(六) 為令苦惱有情得安樂故,聽聞受持。
(七) 為令無慧眼者得慧眼故,聽聞受持。
(八) 為彼住聲聞乘者說示聲聞道故,聽聞受持。
(九) 為彼住大乘者說示大乘法故,聽聞受持。
(十) 為自取證無上智故,聽聞受持,不為求彼下劣乘故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十種法』,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能持如來修多羅教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修多羅教 』者,梵語修多羅,華言契經。契者,上契諸佛之理,下契眾生之機。經者,法也,常也。十界(佛界、菩薩界、緣覺界、聲聞界、天界 、人界、修羅界、餓鬼界、畜生界、地獄界也)同遵曰法,三世不易曰常,此聖教之總名也。又修多羅即是長行直說法相,隨其義理長短 ,不以字數為拘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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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01日 20:59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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