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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佛行足去地四寸有三因緣』

標題:云何為『佛行足去地四寸有三因緣』

眾所周知:『佛』者,梵語具云佛陀,華言覺。覺具三義:一者自覺,謂悟性真常,了惑虛妄;二者覺他,謂運無緣慈,度 有情眾;三者覺行圓滿,謂歷劫修因,行滿果圓,是名為佛。至於云何為『佛行足去地四寸有三因緣』?依《佛說處處經》開示:佛行足 去地四寸,有三因緣。何等為三?所謂
(一﹚ 見地有虫蟻故;
(二﹚ 地有生草故;
(三﹚ 現神足故,亦欲令人意止佛行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三者』,即所謂佛行足去地四寸有三因緣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佛行足去地』者,謂佛行走 時,腳底離地四寸。又『因緣』者,凡一事一物之生,本身的因素叫做因,旁助的因緣叫做緣。例如稻穀,種子為因,泥土、雨露、空氣 、陽光、肥料、農作等為緣,由此種種因緣的和合而生長穀子。
總而言之,『佛』者,有十身,所謂菩提身、願身、化身、住持身、相好莊嚴身、勢力身、如意身、福德身、智身、法身。又佛之 本覺、始覺、究竟覺,與自覺、覺他、覺行圓滿,以及法身佛、報身佛、化身佛等種種道理,本來都是相互聯繫,互為因果的。換言之, 因為有了本覺,才說始覺,然後就有究竟覺;因為有了自覺,才有覺他,最後達到覺行圓滿;因為有了法身佛,才有報身佛,所以就有化 身佛。此即是《大乘妙法蓮華經》所云之『由本垂跡,開跡顯本,廢跡立本,為實施權,開權顯實,廢權立實』之道理。恰如蓮華一樣, 為蓮故華,華開蓮現,華落蓮成是也。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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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2月26日 21:42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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