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?依《佛說菩薩修行四法經》開示:眾生發意欲求佛菩 提者,當修四法。何等為四?所謂
(一﹚ 當發大菩提心,寧失身命,不應退轉;
(二﹚ 應當親近善友,寧失身命,不應遠離;
(三﹚ 應修忍辱柔和,寧失身命,不生瞋恚;
(四﹚ 當依寂靜之處,寧失身命,不思憒鬧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者』,即所謂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發意欲求』者,謂發 心要追求。又『佛菩提』者,舊譯為道,新譯為覺。道者通義,覺者覺悟之義。然所通所覺之境,有事理之二法,理者涅槃,斷煩惱障而 證涅槃之一切智,是通三乘之菩提也,事者一切有為之諸法,斷所知障而知諸法之一切種智,是唯佛之菩提也,佛之菩提,通於此二者, 故謂之大菩提。如同《智度論》曰:「菩提名諸佛道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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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8月24日 20:41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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