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十不諫』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十不諫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 ,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有十不諫』?依《佛說孛經》開示:眾生有十不諫。何等為十?所謂
(一﹚ 慳貪。
(二﹚ 好色。
(三﹚ 朦籠。
(四﹚ 急暴。
(五﹚ 抵突。
(六﹚ 疲極。
(七﹚ 憍恣。
(八﹚ 喜鬥。
(九﹚ 專愚。
(十﹚ 小人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十者』,即所謂眾生有十不諫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不諫』者,謂設若眾生有如 上述所說之十種情形,別人將不教誡切諫治世之要,又不跟他交往,所謂避之猶恐不及是也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20年10月27日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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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0月27日 20:55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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