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题:云何为『众生有十事不可亲信』
标题:云何为『众生有十事不可亲信』
众所周知:『众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识的动物。集众缘所生,名为众生,又历众多生死,名为众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众生。至于云何为『众生有十事不可亲信』?依《佛说孛经》开示:众生有十事不可亲信。何等为十?所谓
(一﹚ 主君所厚。
(二﹚ 妇人所亲。
(三﹚ 怙身强健。
(四﹚ 恃有财产。
(五﹚ 大水渍处。
(六﹚ 故屋危墙。
(七﹚ 蛟龙所居。
(八﹚ 辜较县官。
(九﹚ 宿恶之人。
(十﹚ 毒害之虫。
由此观之,如是『十者』,即所谓众生有十事不可亲信,此为吾等学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盖『亲信』者,能使心澄净是为亲信 。是故设若有上述十种人﹑事﹑物,众生是绝对不可亲信之,否则将会吃大亏,甚至有极大恶果,不可不慎是也。
总而言之,众生有多义:(一)众人共生之义。如同《法华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间,无男女尊卑众共生世 ,故言众生。此据最初也。」(二)众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众生。如同《法鼓经》曰:「万法和合施设,名为众生。」《注维摩经 》曰:「生曰:众生者众事会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义章》曰:「依于五阴和合而生,故名众生。」《大经慧苑疏》曰:「众 法成生,亦名众生。」《法华文句》曰:「若揽众阴而有,假名众生。此据一期受报也。」(三)经众多之生死,故名众生。不曰众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灯论》曰:「有情者数数生,故名众生。」《大乘义章》曰:「多生相续,名曰众生 。」《法华文句》曰:「若言处处受生,故名众生者。此据业力五道流转也。」《俱舍光记》曰:「受众多生死,故名众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摄死,故言众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盘,故不言众死。」愿与诸仁者共勉之!2020年11月4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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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04日 20:56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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