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常見佛有三義』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常見佛有三義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常見佛有三義』?依《彌陀經疏鈔演義》開示:眾生常見佛有三義。所謂
(一﹚ 臨終之際。佛來接引。
(二﹚ 已生之後。常見彌陀。
(三﹚ 禪觀之中。得睹聖相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三者』,即所謂眾生常見佛有三義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常見佛』者,常常看到 佛三十二相八十隨形好。又『佛』者,梵語佛陀的簡稱,華譯為覺者,也就是正覺和遍知的大覺大悟者。遍知是說對於宇宙事理無所不知 覺,正覺是說所知正確真實而無外道那樣邪見妄執的錯誤,所以佛的另一尊號叫做正遍知或正等覺。覺有三義,即自覺、覺他、覺行圓滿 。自覺是自己遍知正覺以超越三界凡夫;覺他是先覺覺後覺,以修菩薩行而超越二乘,使眾生皆得如自己一樣的大覺大悟;覺行圓滿是自 他兩覺兩利功德圓滿,以超越菩薩而完成究竟的佛果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21年9月3日星期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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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09月03日 21:14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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