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四法應當棄捨』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四法應當棄捨』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四法應當棄捨』?依《大寶積經》開示:菩薩有四種法應當棄捨。何等為四?即所謂
(一) 菩薩棄捨居家。
(二) 既出家已不貪利養。
(三) 離諸檀越。
(四) 不惜身命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種』,即所謂菩薩四法應當棄捨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棄捨』者,謂修菩薩行者 ,受持淨戒,則無殺盜婬妄等業,而能出離生死,永脫輪迴之苦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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