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何等為『聽法者三淨』
標題:何等為『聽法者三淨』
眾所周知:『法』者,者梵云達磨Dharma,為通於一切之語。小者大者,有形者,無形者,真實者,虛妄者,事物其物 者,道理其物者,皆悉為法也。《唯識論》以自體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。自體任持者,謂竹有竹之自體,梅有梅之自體,有形者,有 形之自體,無形者,有無形之自體,各保任維持其自體也。軌生物解者,謂如是既各有自體,皆為自體任持之狀,然只限於有體,不能容 無體,法者,兼攝無體,該盡一切也。如同《唯識論》曰:「法謂軌持。」《同述記》曰:「法謂軌持,軌謂軌範。可生物解,持謂任持 ,不捨自相。」《俱舍論光記》曰:「釋法名有二:一能持自性,謂一切法各守自性,如色等性常不改變。二軌生勝解,如無常等生人無 常等解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聽法者三淨』?依《大寶積經》開示:聽法者,當知彼住三種淨中。何謂三淨?即所謂
(一)不見自身,不分別,不思念,不證知。
(一) 不見說者,不分別,不思念,不證知。
(二) 不見所說,不分別,不思念,不證知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三者』,則名為聽法者三種淨也。若聽法者有能作如是聽者,是平等聽非不平等。何以故?蓋『平等』者, 對於差別之稱。無高下淺深等之別曰平等。如同《南史梁武帝紀》曰:「幸同泰寺,設平等會。」《五燈會元》曰:「天平等,故常覆。 地平等,故常載。日月平等,故四時常明。涅槃平等,故聖凡不二。人心平等,故高低無諍。」又『平等聽』者,即謂聽法者依平等之理 ,於一切眾生之上,不起怨親等差別之見,等垂憐愍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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