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成就二十法得證菩提』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成就二十法得證菩提』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成就二十法得證菩提』?茲依《大寶積經》所開示,分述之如下:菩薩
(一) 以十法得證菩提。云何為十?即所謂(1)能施所愛之物;(2)能施所愛之妻;(3)能施所愛之子;(4)能施所愛之頭 ;(5)能施所愛之眼;(6)能施所愛王位;(7)能施所愛珍寶;(8)能施所愛血肉;(9)能施所愛骨髓;(10)能施所愛支 分。
(二) 復有十法能證菩提。云何為十?即所謂(1)獲戒功德;(2)成就忍力;(3)發起精進;;(4)得諸禪定;(5)有大 智慧;(6)於諸眾生常不捨離;(7)於諸眾生起平等心;(8)於諸空法而常修習;(9)善能成就真實空性;(10)善能成就無 相無願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二十法』,即所謂薩成就二十法得證菩提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菩提』者,Bod hi,舊譯為道,新譯為覺。道者通義,覺者覺悟之義。然所通所覺之境,有事理之二法,理者涅槃,斷煩惱障而證涅槃之一切智,是通 三乘之菩提也,事者一切有為之諸法,斷所知障而知諸法之一切種智,是唯佛之菩提也,佛之菩提,通於此二者,故謂之大菩提。如同《 智度論》曰:「菩提名諸佛道。」同曰:「菩提,秦言無上智慧。」《唯識述記》曰:「梵云菩提,此翻為覺。覺法性故,古云菩提道者 非也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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