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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之四法所行清淨』
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之四法所行清淨』
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之四法所行清淨』?依《大寶積經》開示:菩薩有四事法所行清淨。何謂為四?所謂
(一) 曰行度無極,所可勸助,靡不周普入眾德本。
(二) 曰常當遵修諸佛道品,遊于大慈,曉了應時慧之所入。
(三) 曰具足神通,分別人民心念,所行善惡之業。
(四) 曰開化眾生,大哀堅固,明識志性之所歸趣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法』,即所謂菩薩之四法所行清淨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法』者,法者梵云達磨 Dharma,為通於一切之語。小者大者,有形者,無形者,真實者,虛妄者,事物其物者,道理其物者,皆悉為法也。唯識論以自體 任持與軌生物解二義解法。自體任持者,謂竹有竹之自體,梅有梅之自體,有形者,有形之自體,無形者,有無形之自體,各保任維持其 自體也。軌生物解者,謂如是既各有自體,皆為自體任持之狀,然只限於有體,不能容無體,法者,兼攝無體,該盡一切也。

2011年03月22日 20:12  by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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