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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息亦有四病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息亦有四病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 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息亦有四病』?依《小道地經》開示:眾生息亦有四病。何等為四?所謂
(一) 或時多求息不得止。
(二) 或時念多息不得止。
(三) 或時歡喜多息不得止。
(四) 或時喘多息不得止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者』,即所謂眾生息亦有四病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息』者,謂鼻中之氣,無前 三種麤相,而出入綿綿,若存若亡者,為息。坐禪之人,依之而數,則資神安隱,情抱悅豫,其心易定,故須守而不捨也。又『因緣』者 ,一物之生,親與強力者為因,疏添弱力者為緣。例如種子為因,雨露農夫等為緣。此因緣和合而生米。如同《大乘入楞伽經》曰:「一 切法因緣生。」《楞嚴經》曰:「彼外道等,常說自然,我說因緣。」是故眾生行道,離如是四因緣便得定意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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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8日 21:01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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