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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應不綺語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應不綺語』
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佛之外, 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應不綺語』?依《正法念處經》開示:眾生捨離綺語,
(一) 即於現身世間敬重,善人所念,前後語言不相違反,一切世人愛其語說,無人恐嚇求其過者;
(二) 善語、正語世所尊重;
(三) 少語、軟語令人易解;
(四) 法相應語、不粗獷語、有深因語皆有理趣,於法不違;
(五) 一切世間見者尊重;
(六) 資財寶物皆悉牢固,受用稱意;
(七) 於無德者,說有功德,彼無德者,說其功德。
(八) 身壞命終,則生善道天世界中。
(九) 既生彼已,諸天敬愛,有大神通,受天富樂,不可具說。
(十) 若願淨白無漏禪樂,三種菩提隨所求得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十者』,即所謂眾生應不綺語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不綺語』者,十善之一。不 作污雜之語,巧佞之辯也。謂不莊飾華麗之言,令人樂聞,即是止綺語之善。既不綺語,當行質直正言之善也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9年5月29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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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年05月29日 21:00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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