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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
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』?依《佛說菩薩修行四法經》開示:眾生發意欲求佛菩 提者,當修四法。何等為四?所謂
(一﹚ 當發大菩提心,寧失身命,不應退轉;
(二﹚ 應當親近善友,寧失身命,不應遠離;
(三﹚ 應修忍辱柔和,寧失身命,不生瞋恚;
(四﹚ 當依寂靜之處,寧失身命,不思憒鬧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者』,即所謂眾生發意欲求佛菩提者當修四法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發意欲求』者,謂發 心要追求。又『佛菩提』者,舊譯為道,新譯為覺。道者通義,覺者覺悟之義。然所通所覺之境,有事理之二法,理者涅槃,斷煩惱障而 證涅槃之一切智,是通三乘之菩提也,事者一切有為之諸法,斷所知障而知諸法之一切種智,是唯佛之菩提也,佛之菩提,通於此二者, 故謂之大菩提。如同《智度論》曰:「菩提名諸佛道。」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20年8月24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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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08月24日 20:41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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