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』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 ,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』?依《佛說見正經》所開示,分述之如下:
(一﹚ 眾生,或受福、或受殃,或相憐、或相憎,此則宿行答報之驗。
(二﹚ 為無有三淨眼故,不見不知,便結在疑,一切人已來生是世,本與癡俱。
(三﹚ 無有道意清淨之行,而欲望知前世之事,識反報之效。
(四﹚ 譬如無手欲書、無目欲視,終不能也。
(五﹚ 故佛出世,敷現經道,以解人意。
(六﹚ 其欲知見,識神往來生死所受者,當隨佛教行三十七品,智度無極,撿意勒意,調意正意,入禪三昧之妙,乃可具知,識神所 墮,去來之事耳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六者』,即所謂眾生可知識神所墮去來之事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識神』者,識 者識心,心法也,神者神魂也。如同《無量壽經》曰:「魂神精識。」《三論玄義》曰:「識神俱表。」又『所墮去來』者,謂前世今生 以及來世墮落六道輪迴之情況。是故只要隨佛教行三十七品,智度無極,撿意勒意,調意正意,入禪三昧之妙,乃可具知,識神所墮,去 來之事耳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20年11月18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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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0年11月18日 21:43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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