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』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』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能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』?依《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》開示:菩薩若修十種法者,能於一切有情住 平等心。何等為十?即所謂菩薩
(一) 於一切有情起平等方便。
(二) 於一切有情起無障礙心。
(三) 於一切有情起無瞋惱心。
(四) 為一切有情廣行布施。
(五) 守護戒行。
(六) 修持忍辱。
(七) 發勤精進。
(八) 安住禪定。
(九) 修習勝慧。
(十) 積集彼一切智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十種法』,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能於一切有情住平等心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菩薩如 是『十種法』,依無二心之所積集故,菩薩於一切有情平等積集故,以一切有情為所緣境而積集故,如是速能普令一切證得法性。菩薩自 能出離大火宅已,復令他人亦悉出離,以其安住平等心故心無高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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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11月03日 21:13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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