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離綺語得成就三種決定』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離綺語得成就三種決定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 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離綺語得成就三種決定』?依《十善業道經》開示:眾生若離綺語,即得成就三種決定 。何等為三?所謂
(一) 定為智人所愛。
(二) 定能以智如實答問。
(三) 定於人天威德最勝無有虛妄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三者』,即所謂眾生離綺語得成就三種決定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離綺語』者,謂 遠籬一切含婬意不正之言詞也。舊譯綺語,新譯雜穢語。又『決定』者,謂事定而無動也。如同《無量壽經》曰:「決定必成無上正覺。 」《勝鬘經寶窟》曰:「決定謂信也。」是故眾生若能離綺語,將能得如上三種決定,若能迴向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,後成佛時即得如 來諸所授記皆不唐捐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6年11月8日星期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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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1月08日 20:51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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