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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常以四事觀其無常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常以四事觀其無常』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除 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常以四事觀其無常』?依《修行道地經》開示:眾生常以四事觀其無常。何等為四?所 謂
(一) 曰所生一切萬物皆歸無常。
(二) 曰其所興者無有積聚。
(三) 曰萬物滅盡亦不耗減。
(四) 曰人物悉歸敗壞亦不盡滅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者』,即所謂眾生常以四事觀其無常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無常』者,梵語阿[ 何-可+爾]怛也Anitya,世間一切之法,生滅遷流,剎那不住,謂之無常。無常有二:(1)剎那無常,謂剎那剎那有生住異滅 之變化也。(2)相續無常,謂一期相續之上有生住異滅之四相也。如同《涅槃經》曰:「是身無常,念念不住,猶如電光暴水幻炎。」 以是之故不生者生,不盡者盡。見諸萬物當作是察起滅存亡,以斯觀者無所不知,悉能睹見靡所不了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世 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經 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眾 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者 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生 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, 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6年11月30日星期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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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12月19日 21:15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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