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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四願』

'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四願』
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有四願』?依《佛說華手經》開示:眾生有四願。何謂為四?所謂
(一) 諸病瘦者願欲得活。
(二) 飢渴所逼願得食飲。
(三) 苦惱所切願欲得樂。
(四) 行嶮路者願得安隱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者』,即所謂眾生有四願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願』者,梵曰尼底Pranidhana ,譯曰願。志求滿足也。如同《法界次第》曰:「自制其心,名之曰誓。志求滿足,故云願也。」《法窟》曰:「於出世道悕求為願,亦 是期心為願。」《止觀》曰:「發願者誓也。如許人物,若不分券,物則不定。施眾生善,若不要心,或恐退悔,加之以誓。」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生 世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摩 經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「 眾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死 者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眾 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死 ,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7年11月20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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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11月20日 21:25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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