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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』

標題:云何為『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』

眾所周知:『眾生』者,又名有情,即一切有情識的動物。集眾緣所生,名為眾生,又歷眾多生死,名為眾生,十法界中, 除佛之外,九界有情,皆名眾生。至於云何為『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』?依《佛說首楞嚴三昧經》開示:多有眾生不能信受。 眾生有四法,聞是三昧能得信受。何等為四?所謂
(一) 曾於過去諸佛聞是三昧。
(二) 為善知識所護深樂佛道。
(三) 善根深厚好樂大法。
(四) 身自得證大乘深法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四法』,即所謂眾生有四法能得信受首楞嚴三昧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『信受』者 ,信受如來所說的法和切實奉行如來所說的法。又『首楞嚴三昧』者,梵語首楞嚴,華言健相分別;梵語三昧,華言正受,亦云正定。謂 菩薩住是三昧,則於諸三昧行相、多少、淺深,悉能分別了知;而一切魔惱,不能破壞,是名首楞嚴三昧。是故菩薩於首楞嚴三昧如是無 量悉能示佛一切神力,無量眾生皆得饒益。
總而言之,眾生有多義:(一)眾人共生之義。如同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中阿含十二云:劫初光音天,下生世間,無男女尊卑眾共 生世,故言眾生。此據最初也。」(二)眾多之法,假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如同《法鼓經》曰:「萬法和合施設,名為眾生。」《注維 摩經》曰:「生曰:眾生者眾事會而生,以名宰一之主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依於五陰和合而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經慧苑疏》曰: 「眾法成生,亦名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攬眾陰而有,假名眾生。此據一期受報也。」(三)經眾多之生死,故名眾生。不曰眾 死者,以有生者必有死,有死者必有生故也。如同《般若燈論》曰:「有情者數數生,故名眾生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多生相續,名曰 眾生。」《法華文句》曰:「若言處處受生,故名眾生者。此據業力五道流轉也。」《俱舍光記》曰:「受眾多生死,故名眾生。夫生必 死,言生可以攝死,故言眾生。死不必生,如入涅槃,故不言眾死。」願與諸仁者共勉之!2017年8月17日星期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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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08月17日 21:20  by famsc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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