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』
標題: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』
眾所周知:『菩薩』者,具名菩提薩埵Bodhisattva,又曰菩提索埵,摩訶菩提質帝薩埵。舊譯為大道心眾生,道 眾生等,新譯曰大覺有情,覺有情等。謂是求道之大心人,故曰道心眾生,求道求大覺之人,故曰道眾生,大覺有情。又薩埵者勇猛之義 ,勇猛求菩提故名菩提薩埵。又譯作開士,始士,高士,大士等。義譯也。總名求佛果之大乘眾。如同《注維摩》曰:「肇曰:菩提佛道 名也。薩埵秦言大心眾生,有大心入佛道,名菩提薩埵。」《大乘義章》曰:「菩薩胡語,此方翻譯為道眾生。具修自利利他之道,名道 眾生。」至於何等為『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』?依《佛說除蓋障菩薩所問經》開示:菩薩若修十種法者為說法師。何等為十?即所謂菩 薩
(一) 【修集佛法故說法】。不見有佛法可得,亦復不見有所修集。
(二) 【修集波羅蜜多故說法】。不見波羅蜜多可得,亦復不見有所修集。
(三) 【修集菩薩法故說法】。不見有菩薩法可得,亦復不見有所修集。
(四) 【斷煩惱故說法】。不見有煩惱可得,亦不見斷。
(五) 【厭離離貪寂滅故說法】。不見有厭離離貪寂滅可得。
(六) 【為得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果故說法】。不見有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可得,亦不見果。
(七) 【為得阿羅漢果故說法】。不見有阿羅漢可得,亦不見果。
(八) 【為得緣覺果故說法】。不見有緣覺可得,亦不見果。
(九) 【斷我執取著故說法】。不見有我可得,亦不見執著。
(十) 【顯示業報故說法】。不見有業可得,亦不見報。
由此觀之,如是『十種』,即所謂菩薩修十種法為說法師,此為吾等學佛修道者不可不知。何以故?蓋如是等一切法皆無實體 ,但以假名宣說,名亦無所有。所以者何?文字無自性,法離文字故,但以世俗虛假施設於無名中。是故建立諸法名字,由彼名空本虛假 故。勝義諦中無虛假名,無假名故。於勝義中無虛妄法,彼虛妄法者誑惑愚人故。是故菩薩若修如是十種法者即為說法師。妙音書院【h ttp://blog.xuite.net/famscl/a 】 -官網
2015年09月01日 23:39 by famsc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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