做錯事的我,面對事情的我
我今年39了,32初頭的時候做了一件錯誤的決定,逼boy friend回台結婚,意外有了一個女兒又跟他出國,33時我決定回台,有2個原因,一是在台我有信用卡費尚未還清,我總要回去工作還完吧!2是這1年來其實婚姻生活並不快樂,我終於明瞭強摘的瓜不甜,強求的愛不會持久,這個道理,So 我回來了,我從沒跟任何人說這原因,我愛面子嘛!終於37犯下了大錯,用光了我身上的錢,我看報紙廣告時看到了有起會這種廣告,對於槓桿原理學的不好的我call in 匯款給對方,原本只想解決事情沒想到那是騙人的,這下洞更大了,怎辦,我向地下錢莊借錢,利息就是負擔,最後我把我平時沒用的戶頭給了人,對方一直跟我保證不會拿去詐騙,只是借來報薪資,給了我8000的租金,沒想到不到7天銀行call我說,帳戶被人報案是詐騙帳戶,徵求我同意要關閉,並且要我自己跟警察聯繫, 我call警察後,對方問完話只跟我說除非我能找到跟我借的人否則等著上法院,我只覺得快崩潰了,想清楚後,立刻回公司找財務主管,請幫我找老板娘,一五一十全部說給她聽後,告訴她,我希望能繼續工作,她馬上同意並且告訴我她的理由,因為我知道錯,而且我選擇面對,所以我會來找她,這也是她同意的理由,接著她要我回去告訴婆婆,先生因為這是我要面對的,婆家沒有為難我,甚至瞞著公公帶我去找他的學生想辦法,因為被他知道我會被掃地出門,至於先生表面沒說,但對我不諒解,最後法院判決下來罰1個月罰金,oh!我有案底了一輩子人一口手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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